台電工作內容/台電分發單位及資格保留
台電僱員工作內容較偏向電力技術,台電僱員錄取人員需參加為期一年的訓練,訓練包括5~6個月的養成班訓練,之後分發到單位工作訓練。
快速導覽目錄
台電工作內容簡述
台電工作內容依類別不同,綜合行政是櫃台服務、用戶抄表、欠費催收;技術類(如配電線路、變電設備維護)則需體力爬高塔/登桿/地下作業、搶修故障;運轉維護類負責發電廠或變電所設備操作、維護;會計、材料等則處理帳務、採購與倉儲管理,整體工作涵蓋現場執行與行政支援,需輪班或夜班,且分發地點包含離島。
輸變配電類工作內容
| 甄選類科 | 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簡述 | |
|---|---|---|
| 配電線路維護 | 分發單位 | 各地區營業單位、各地區營業單位訓練所。 |
| 工作內容 | 擔任配電線路之施工、維護、故障搶修等,從事屋內、外配電室、人手孔等局限空間高低壓電纜施工及高低壓帶電架空配電線路登桿高空施工(單腳掌與支持物最大接觸面積 1.6 公分 × 12 公分)等技術性之體力消耗性工作,並須配合業務需要駕駛各類手排工程車,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 | |
| 輸電線路維護 | 分發單位 | 各供電單位。 |
| 工作內容 | 擔任輸電線路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洞道附屬機電設備)、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監造、檢驗、維護及故障搶修等工作,多為從事戶外高空登桿、登塔或地下作業等需消耗體能工作,並須配合業務需要駕駛各類手排工程車及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 | |
| 輸電線路工程 | 分發單位 | 輸變電工程單位、輸變電工程處各區施工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輸電線路工程設備(含架空、地下電纜)、通信設備(含光纜)等裝設工作,經常從事戶外架空線路延架線等高空登桿、登塔作業或地下電纜延放線等局限空間作業,需消耗體能之工作,並須配合業務需要從事夜間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 | |
| 變電設備維護 | 分發單位 | 總管理處、各類型發電廠、各地區營業單位、各地區供電單位。 |
| 工作內容 | 擔任變電設備及電驛設備之裝設、維護、操作及故障搶修、變電各項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檢驗及離島小型電廠之運轉維護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海域及洞道,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 |
| 變電工程 | 分發單位 | 輸變電工程單位、輸變電工程處各區施工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變電設備工程之裝設、施工及發包工程之檢驗及工務作業等工作,且部分屋外變電工程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點(含離島)之屋內、屋外、地下及多目標變電所,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加班及假日出勤。 | |
機電修護類工作內容
| 甄選類科 | 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簡述 | |
|---|---|---|
| 電機運轉維護 | 分發單位 | 各類型發電廠、供電單位、核能火力發電工程單位、綜研所、總管理處、營建工程單位、營業單位。 |
| 工作內容 |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電機設備維護保養、各地電力設備、電表等器材之維護、試驗及船舶設備維護保養,及電機設備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 |
| 電機修護 | 分發單位 | 電力修護處、電力修護處各分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及調整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 | |
| 機械運轉維護 | 分發單位 | 各類型發電廠、營建工程單位、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各施工處、再生能源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或機械設備維護保養及工程之施工、檢驗、監造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 |
| 機械修護 | 分發單位 | 電力修護處、電力修護處各分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台電各類型發電廠、變電所、風力發電機及民營電廠等之發變電設備大修、檢修及搶修、機械設備工程之施工、監造及電機機械運轉維護等作業,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及調整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 | |
儀表控制類工作內容
| 甄選類科 | 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簡述 | |
|---|---|---|
| 儀電運轉維護 | 分發單位 | 總管理處、核能火力發電工程單位、各類型發電廠、再生能源處、資料處理中心。 |
| 工作內容 | 擔任發電廠運轉值班及電氣儀控設備維護保養與校驗、營建工程查驗、非破壞檢測及儀控設備之維修保固、電腦操作及資訊相關作業等工作,辦理自辦發包工程、主設備包含相關工程等施工監造、圖面審查及相關查驗及試運轉工作,多為耗費體力之現場工作,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日夜輪班工作。 | |
土建工程類工作內容
| 甄選類科 | 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簡述 | |
|---|---|---|
| 土木工程 | 分發單位 | 營業單位、供電單位、營建工程單位、總管理處、各類型發電廠、營建工程單位、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各施工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發變電、線路、核能廢棄物處置等電力設施場所之土建、水利、海事等工程及環評案件減輕對策之現地巡檢、查驗、查勘、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施工、檢驗、設備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海域,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含離島),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 |
| 輸電土建工程 | 分發單位 | 輸變電工程單位、輸變電工程處各區施工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架空線路土木工程、電纜線路土木工程及變電所土建工程之現地巡檢、查驗、地質鑽探調查、估價、發包、審圖、施工、檢驗、用地之取得及協調等工作。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洞道,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 |
| 輸電土建勘測 | 分發單位 | 輸變電工程單位、輸變電工程處各區施工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架空線路土木工程、電纜線路土木工程路線勘查、測量、線路經過地之地質及水文資料之初步調查、縱斷面及平面圖之繪製;變電所土建工程位置之會同勘查、選定、用地面積、地形及地上物之測繪。為需登高作業之體力消耗性工作。工作環境涵蓋平地、山地,工作地點涵蓋台電服務地區,並配合工作需要須能從事夜間工作。 | |
| 重車駕駛及機械操作 | 分發單位 | 輸變電工程單位、輸變電工程處各區施工處。 |
| 工作內容 | 擔任駕駛大貨車及相關作業工作、駕駛重機械車輛及相關作業工作、輸電線路延線設備操作、配合架線地面上相關作業工作、大型起重機操作、吊掛作業及配合變電工程相關作業。 | |
綜合行政類工作內容
| 甄選類科 | 分發單位與工作內容簡述 | |
|---|---|---|
| 綜合行政 | 分發單位 | 總管理處及各地區單位、各類型發電廠、營業單位。 |
| 工作內容 | 從事櫃台服務、用戶服務、電表指數抄錄、電費及線路設置費計算與收取、欠費催收、資料整理、資訊應用等與營運相關工作,以及各種行政管理與資產活化等業務。 | |
| 會計 | 分發單位 | 總管理處及各地區單位。 |
| 工作內容 | 會計報表編制、收支審核、帳務處理、成本分析、採購監辦等相關業務。 | |
| 材料管理 | 分發單位 | 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嘉南供電區營運處、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
| 工作內容 | 從事倉儲材料管理、營繕管理及採購管理等,且需至現場收發料、移撥及現勘檢驗、資料整理、資訊應用等與營運相關工作,以及各種行政管理工作等,工作地點涵蓋分發單位轄區。 | |
台電僱員錄取分發
錄取人員應依據函知之時間、地點參加訓練,不得要求延期、更改類別、保留資格或免除訓練,未依通知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取消錄取資格。於養成班訓練、工作訓練期滿成績考評合格並簽訂勞動契約書者,始由台電以新進僱用人員正式僱用,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且正式僱用後5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
台電僱員資格保留
如仍在學就讀,應即辦理休學,並持休學證明報到參訓。惟因兵役或分娩無法依通知參加訓練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並於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事由消滅之日起 1 個月內書面通知台電,之後依限報到參加訓練或於嗣後年度有相同類別之訓練班次開辦時,依通知參加訓練;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即喪失錄取資格。各該申請錄取資格保留事由相關規定如下:
- 義務性質兵役:包含一般替代役、研發替代役及軍事訓練等。
- 志願役:本事由保留錄取資格期限不得逾上開義務性質兵役之最長役期,如相關法令於本次甄試錄取人員規定報到日前有所修正,依修正後規定計算。
- 分娩:自分娩之日(含)起滿 8 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