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軌警察特考科目與及格標準一覽
警察特考內軌考試科目分為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為依據警校需求而設定,多為警大教學範圍涵蓋,可說是為警校生量身打造的公職考試!如能掌握考情資訊及有效讀書應考方式,考取圓夢機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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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軌三等警察特考科目
警察特考三等科目前端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普通科目
| 類科 | 普通科目 |
|---|---|
| 警察三等(消防警察)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其中申論25%,測驗25%) |
| 警察三等(水上警察)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其中申論25%,測驗25%) |
| 警察三等(其餘類科)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其中申論25%,測驗25%) |
專業科目
| 類科 | 專業科目 |
|---|---|
| 行政警察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警察學與警察勤務 ◎6.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7.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
| 外事警察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外事警察學 6.國際警察合作與跨國(境)犯罪防制 7.外語口試(英語、日語)(選試科目) |
| 刑事警察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犯罪偵查學 6.偵查法學 ◎7.刑案現場處理與刑事鑑識 |
| 公共安全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情報學 6.國家安全情報法制 7.國土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
| 犯罪防治人員 (預防組)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犯罪學與犯罪預防 6.犯罪分析 7.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 |
| 消防警察人員 | ◎3.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 5.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6.消防安全設備 7.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 |
| 交警警察人員 (交通組)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交通警察學(包括交通行政與組織、交通法規與執法、交通事故處理與偵查、交通安全策略與宣導) 6.交通統計與分析 7.交通工程與管制 |
| 交通警察人員 (電訊組)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電路學 6.通訊系統 7.通訊犯罪偵查 |
|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電腦犯罪偵查 6.警政資訊管理與應用 7.數位鑑識執法 |
| 刑事鑑識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犯罪偵查 5.刑事化學 6.物理鑑識 7.刑事生物 |
| 國境警察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國境執法 6.國土安全與國境安全管理 7.移民情勢與政策分析 |
| 水上警察人員 | ◎3.水上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海巡法規(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水上警察學 6.國際海洋法 7.海上犯罪偵查法學 |
| 警察法制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6.警察法制作業 7.偵查法學與刑事司法作業 |
| 行政管理人員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 6.警察危機應變與安全管理 7.警察人事行政與法制 |
內軌四等警察特考科目
警察特考四等科目前端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普通科目
| 類科 | 普通科目 |
|---|---|
| 警察四等(消防警察)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 |
| 警察四等(水上警察)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 |
| 警察四等(其餘類科)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憲法50%、英文(50%) |
專業科目
| 類科 | 專業科目 |
|---|---|
| 行政警察人員 | ◎3.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4.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5.警察勤務概要 ※6.犯罪偵查概要 |
| 消防警察人員 | ◎3.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 ◎4.消防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5.消防器材構造與使用 6.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 交通警察人員 | ◎3.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4.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5.交通警察法規概要(包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其相關法令) ※6.犯罪偵查概要 |
| 水上警察人員 (輪機組) |
※3.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4.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5.輪機學概要 6.國際海洋法概要 |
| 水上警察人員 (航海組) |
※3.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4.水上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5.航海學概要 6.國際海洋法概要 |
內軌警察特考成績計算
| 等別/項目 | 成績計算 |
|---|---|
| 三等考試 | 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賸餘百分比計算之。 |
| 四等考試 | 四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
| 錄取標準 | 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分或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之外語口試未滿60分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