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導覽目錄
國境警察工作內容
國境警察人員主要防止非法危害,維護國境安全,包括機場及飛航安全、貨櫃安全、港區安全等,例如例行性工作,包括人員、行李、貨物(櫃)、航空器出境機場安檢,機場周邊巡邏,貨櫃落地檢查,邊境聯合查贓,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港口人、車檢查,港口內海(陸)域巡邏,取締非法進入港區人員,相關勤務之督導、規劃、帶班等,從事項目包括:
- 機場、飛航安全。
- 貨櫃安全。
- 港區安全。
國境警察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各港務警察局安檢單位。
- 薪資待遇:國境警察薪水,請參閱«警察人員薪水待遇»。
內軌國境警察考試科目
國境警察人員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內軌三等/國境警察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憲法50%;英文50%,其中申論25%,測驗25%) |
專業科目 | ◎3.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4.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國境執法 6.國土安全與國境安全管理 7.移民情勢與政策分析 |
內軌國境警察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三等資格 | 1.中央警察大學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並經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3.經高等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考警察人員考試及格者。 4.經普考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考之特考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
體格檢查 | 請參閱«警察體格檢查標準» |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