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地政考試科目/國營地政工作內容與分發
國營地政-有助你提升身價的類科。國營地政類組負責有效管理土地資源及不動產活化與經營,在不動產使用和開發中,兼顧社會效益及企業商業目標。國營事業平均薪資比一般民間公司優渥,並相對穩定堪比公職人員,是獲得理想工作的良機。
國營地政工作內容
國營職員級的工作內容偏重於規劃、設計、管理與採購等業務。地政類職務主要負責業務用地現場勘查、取得及不動產活化、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工作未來發展性高,適合想轉換跑道者報考,專業可以跨考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估價師,擠身高薪族群。錄取人員實際任職 3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請調服務單位。
國營地政資格條件
國營地政類組,適合新鮮人或轉職者報考。考科以法學為主,若為法政學群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 類別 | 國營土木 |
|---|---|
| 國籍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 學歷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須符合本類別科系限制。 |
| 科系 | 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地政、房地產開發與管理、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等所、系、科、組或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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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場 | 分設臺北、臺中、高雄、花蓮 4 個考區。 |
| 用人機關 | 錄取用人機構主要為台糖、台電、中油、台水。 |
| 薪水待遇 | 國營土木薪水,參閱«國營事業薪水»。 |
| 年終獎金 | 國營事業依規定核發最多 2 個月的考核獎金,加上 2.4 個月的績效獎金,年終獎金最高可達 4.4 個月。 |
國營地政考試科目
國營地政考試分為筆試(占總分80%)及口試(占總分20%),筆試共同科目、專業科目題型與配分:
- 共同科目: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專業科目 A 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 B 採非測驗式試題。
- 測驗式試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不倒扣);非測驗式試題可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 類科 | 國營地政 |
|---|---|
| 共同科目(20%) | 國文、英文 |
| 專業科目A(30%) | 1.政府採購法規;2.民法 |
| 專業科目B(50%) | 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2.土地利用 |
| 複試 | 複評測試、口試、現場測試 |
國營複試:口試
口試占總成績 20%,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 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60 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國營複試:現場測試
地政類別現場測試為體適能測試,現場測試項目未達合格標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測。
- 施測簡述:400 公尺跑走(不限於運動跑道施測)
- 合格標準:男性 2 分 30 秒內完成;女性 3 分鐘內完成。
地政考科命題大綱
專業科目 A:採測驗式試題。
政府採購法規命題大綱
一、政府採購法。
二、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
三、政府採購協定(GPA) 。
民法命題大綱
一、總則:法例、人、物、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
二、債編總論:債之發生原因、債之標的、債之效力、多數債務人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
三、債編各論: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保證、合夥、其他有名契約。
四、物權:物權通則、所有權、擔保物權、用益物權、占有。
五、親屬編:通則、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
六、繼承編: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囑。
專業科目 B:採非測驗式試題。
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命題大綱
一、地權限制與處理。
二、土地登記與地籍測量。
三、土地使用計畫與管制及土地重劃。
四、地價與地稅。
五、土地徵收與照價收買。
土地利用命題大綱
一、土地市場與成長管理。
二、土地使用規劃理論與實務。
三、土地使用分區與用地管制。
四、都市更新與土地重劃及區段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