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身心障礙特考錄事考試科目及工作內容簡述

錄事-法院書記官的左右手。「錄事」可分為法院錄事與檢察署錄事,工作內容與書記官較為密切,工作內容以行政、文書處理為主,使非法律系學生及社會大眾皆可輕鬆進入法院任職,不論您是想要有個安穩優質的工作,或是想當作跳版,再挑戰三四等考試,都是相當適合的選擇。

快速導覽目錄

身心障礙特考錄事工作內容

錄事工作內容主要負責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及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身心障礙特考錄事考試科目

五等錄事考試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身心五等/錄事
普通科目 ※1.國文
專業科目 ※2.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3.法學大意

身心障礙特考錄事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五等資格 不限學歷。
特殊限制 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齡在18歲以上者。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