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特考薪水 38k 起!身心障礙特考福利制度
身心障礙特考薪水 3.8 萬至 5.9 萬,以三等而言起薪 5.9 萬元,公務人員除月俸額外,中央或地方機關的公務人員另有年終獎金 1.5 個月、考績獎金甲等一個月、乙等 0.5 個月,丙等則沒有考績獎金,公務人員合計最高可領到 2.5 個月獎金。
身心障礙特考薪水
公務人員的薪資構成包括每月基本薪資、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加班費,以及各項補助和福利津貼等項目。(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公務人員薪水
| 等別 | 任用職等 | 本俸 | 專業加給 | 合計 |
|---|---|---|---|---|
| 三等考試 | 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 29,270 元 | 25,890 元 | 55,160 元 |
| 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 28,120 元 | 22,730 元 | 50,850 元 | |
| 四等考試 | 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21,220 元 | 21,750 元 | 42,970 元 |
| 五等考試 |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 | 13,380 元 | 21,500 元 | 34,880 元 |
司法人員薪水
檢察署紀錄書記官、執行署執行書記官另按月增支 4,700 元。法警薪資包含危險加給。
| 等別 | 任用職等 | 薪資待遇 |
|---|---|---|
| 四等/法院書記官 | 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約 43,000 元 |
| 四等/法警 | 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約 47,000 元 |
| 五等/錄事、庭務員 |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一級 | 約 35,000 元 |
116 年軍公教調薪預估試算表
行政院於 115 年 7 月 5 日拍板定案「116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方案」,採取「定額加給(2,000 元)」與「通案調薪(4%)」雙軌並行模式。具體執行流程如下:
第一階段(提前實施): 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全體軍公教人員之「專業加給(含教師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每人定額調增 2,000 元。此部分因屬提前實施,中央政府將編列約 112 億元追加預算,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將進行補發及入帳作業。
| 等別 | 任用職等 | 本俸 | 專業加給 | 合計 |
|---|---|---|---|---|
| 三等考試 | 薦任六職等本俸一級 | 29,270 元 | 27,890 元 | 57,160 元 |
| 委任五職等本俸五級 | 28,120 元 | 24,730 元 | 52,850 元 | |
| 四等考試 | 委任三職等本俸一級 | 21,220 元 | 23,750 元 | 44,970 元 |
| 五等考試 | 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 | 13,380 元 | 23,500 元 | 36,880 元 |
| 等別(類科) | 任用職等 | 本俸+專業加給 | |
|---|---|---|---|
| 四等 | 法院書記官 | 委任三職等本俸一級 | 約 45,000 元 |
| 法警 | 約 48,000 元 | ||
| 五等 | 錄事 | 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 | 約 36,000 元 |
| 庭務員 | 約 36,000 元 | ||
第二階段(通案調薪): 於 11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通案調薪 4%。
| 等別 | 任用職等 | 本俸 | 專業加給 | 合計 |
|---|---|---|---|---|
| 三等考試 | 薦任六職等本俸一級 | 30,450 元 | 29,010 元 | 59,460 元 |
| 委任五職等本俸五級 | 29,250 元 | 25,720 元 | 54,970 元 | |
| 四等考試 | 委任三職等本俸一級 | 22,070 元 | 24,700 元 | 46,770 元 |
| 五等考試 | 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 | 13,920 元 | 24,440 元 | 38,360 元 |
| 等別(類科) | 任用職等 | 本俸+專業加給 | |
|---|---|---|---|
| 四等 | 法院書記官 | 委任三職等本俸一級 | 約 47,000 元 |
| 法警 | 約 50,000 元 | ||
| 五等 | 錄事 | 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 | 約 38,000 元 |
| 庭務員 | 約 38,000 元 | ||
法定強制扣繳:公務人員實拿薪資必須先行扣除公保費、健保費以及退撫金額等 3 筆固定法定硬支出,以下以 116 年調薪後的數額計算。
| 等別 | 任用職等 | 公保費 | 健保費 | 退撫金額 |
|---|---|---|---|---|
| 三等考試 | 薦任六職等本俸一級 | 1,740 元 | 943 元 | 3,197 元 |
| 委任五職等本俸五級 | 1,672 元 | 859 元 | 3,071 元 | |
| 四等考試 | 委任三職等本俸一級 | 1,261 元 | 748 元 | 2,317 元 |
| 五等考試 | 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 | 796 元 | 622 元 | 1,462 元 |
身心障礙特考實領薪水試算
| 等別 | 任用職等 | 薪資待遇 | 減列項目 | 實領薪資 |
|---|---|---|---|---|
| 三等考試 | 薦任六職等本俸一級 | 1,740 元 | 943 元 | 53,579 元 |
| 委任五職等本俸五級 | 1,672 元 | 859 元 | 49,368 元 | |
| 四等考試 | 委任三職等本俸一級 | 1,261 元 | 748 元 | 42,443 元 |
| 五等考試 | 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 | 796 元 | 622 元 | 35,481 元 |
| 等別(類科) | 任用職等 | 本俸專業加給合計 | |
|---|---|---|---|
| 四等 | 法院書記官 | 委任三職等本俸一級 | 約 43,000 元 |
| 法警 | 約 46,000 元 | ||
| 五等 | 錄事 | 委任一職等本俸一級 | 約 35,000 元 |
| 庭務員 | 約 35,000 元 | ||
※註:以上數值為根據現有公開政策資訊之試算,實際薪資發放標準仍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公告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為準。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
這次公務人員考績法的改革,目的是讓考績制度回歸專業與實質的價值。主要調整是將原本四個等級簡化為「優秀」、「良好」與「未達良好」三類,並廢除了過去飽受爭議的「75% 甲等比例上限」,讓主管可以根據部屬的實際表現給予評價,不必再為了配額而傷透腦筋。新制給予表現傑出者更實質的獎金回饋,並透過明確的紀錄,讓長期表現優秀的公務員在升遷與職務訓練上獲得實質的優勢。
| 差別項目 | 舊制獎金 | 新制獎金 |
|---|---|---|
| 頂標表現 | 甲等(1個月) | 優化(1.3 個月) |
| 基本表現 | 乙等(0.5個月) | 良好(1 個月) |
| 未達標準 | 丙、丁等(無獎金或視情況懲處) | 未達良好(無獎金,給予半年改善期,屆滿未改善或 3 年內 2 次未達良好,即免職) |
| 年功俸最高級 | 加發 1 個月俸給獎金 | 維持加發 1 個月俸給獎金 |
※公務人員薪資若調整,請以行政院及權責機關發布之最新薪資基準為依據。
公務人員福利表
公職不僅具備穩定的工作保障,還享有多項專屬福利,相較於一般民間企業,待遇更為優質。以下整理公務人員福利一覽表,內容僅供參考,實際福利項目與規定仍以各單位公告為準。
| 補助項目 | 補助內容 |
|---|---|
| 結婚補助 | 2 個月薪俸額。 |
| 生育補助 | 2 個月薪俸額(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 喪葬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3~5 個月薪俸額。 |
| 子女教育補助 |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 35,800 元。 |
| 休假補助 | 每人全年合計補助總額最高以 16,000 元為限。 |
| 進修補助 | 與職務相關之進修得依規定申請補助。 |
| 急難貸款 |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 60 萬元。 |
|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