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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特考 ─ 報名資格

身心障礙特考資格條件,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凡中華民國國民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年滿18歲(算至考 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技術類科須為相關系(組)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身心障礙特考資格條件

三等考試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及格者。
3.經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等考試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考以上或相當普考以上之特考及格者。
3.經初等或相當初等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五等考試 無學歷限制。

身心障礙特考應考限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依法停止任用者,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配訓練或分發任用為公務人員。

身心障礙特考Dcard常見問題

Q.身心障礙特考報考資格?

報考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須領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

Q.身心障礙證明是什麼?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 身心障礙者申請鑑定時,由醫師與鑑定人員完成鑑定,再由社會局(處)進行評估,針對符合資格者發給身心障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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