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三等公證人考試科目/法院公證人資格與工作內容
公證人-協助民眾保存證據的公正人士。見證人民的每個重要時刻,公正的司法意志,你也可以成為一員。 公證就是透過國家的公權力,幫一般的民眾保存證據。而「公證人」的工作就是現場公證事務之辦理並製作公證書、認證書,或辦理各界對公證事務所提函詢及陳情事項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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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證人工作內容
公證人基於職掌所為之建議、處理以及決定,關係當事人之權益,應盡力辦理俾便利人民、減少訟源、並維護司法信譽。工作項目包括請求公證結婚之手續、房屋租賃契約之公證、赴大陸結婚或定居之單身切結書、宣誓書或聲明書之認證、債權債務契約之公證、辦理出國手續、婚姻或出生證件遺失之認證、汽機車車主死亡之切結書認證、認領子女之公證、信函(寄信)之認證等業務。
公證人考試科目
公證人考試科目包括共同科目 2 科、專業科目 6 科,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公證人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 項目 | 公證人(三等)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 80%、測驗 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30%、法學緒論 30%、英文 40%) |
| 專業科目 | 3.民法 4.民事訴訟法 5.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 6.商事法 7.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8.英文 |
| 複試測驗 | 個別口試 |
| 歷屆試題 | ↪公證人考古題 |
公證人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以上。 |
| 學歷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分發單位 | 司法院所屬法院。 |
| 薪資待遇 | 公證人薪水約 60,000 元。(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
公證人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自網路搜尋與社群的常見司法三等公證人考試相關疑問,方便考生快速掌握報考重點。
Q
公證人是公務人員嗎?
經司法人員法院公證人考試及格,且通過受訓練 ,即具有公務人員資格。
Q
公證人是甚麼?
公證人主要基於職掌所為之建議、處理以及決定,關係當事人之權益,應盡力辦理俾便利人民、減少訟源、並維護司法信譽。
Q
公證人做什麼?
公證人工作內容包括核閱公證及認證請求書、現場公證事務之辦理,並製作公證書原本、製作認證書、其他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