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考試科目/司法事務官資格與工作內容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法律事務的專才。法院案件不斷增長,為了有效運用司法資源,因此設置司法事務官,由其專責辦理非審判核心等事務。也就是說,「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便是用來分擔法官沉重的工作負擔,使法官能夠專心於案件審理工作,提升司法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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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官法律組工作內容
司法事務官主要辦理審判核心以外之事務,俾法官致力於審判核心事務。法律事務組工作項目包括:
- 辦理返還擔保金事件、調解程序事件、督促程序事件、保全程序事件、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事件、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 辦理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
- 依法參與訴訟程序。
- 辦理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
- 彙整起訴及答辯要。
- 分析卷證資料。
- 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
司法事務官法律組考試科目
司法事務官考試科目分為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司法事務官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口試。
| 項目 |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三等)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 80%、測驗 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30%、法學緒論 30%、英文 40%) |
| 專業科目 | 3.民法 4.刑法 5.民事訴訟法 6.刑事訴訟法 7.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 8.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
| 複試測驗 | 集體口試 |
| 歷屆試題 |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考古題 |
司法事務官法律組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 項目 | 應考資格 |
|---|---|
| 年齡限制 | 年滿 18 歲以上。 |
| 學歷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分發單位 | 司法院所屬法院。 |
| 薪資待遇 | 司法事務官薪水約 91,000 元。(薪資中會扣除預扣所得稅、公保費、健保費、退撫基金或勞退金等相應減項,實際可支取的薪資金額,以分發報到的機關核算為準) |
體格檢查
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 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 0.1。
- 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 90 分貝。
- 重度上肢障。
- 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 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 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司法事務官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自網路搜尋與社群的常見司法三等司法事務官考試相關疑問,方便考生快速掌握報考重點。
Q
司法事務官是公務人員嗎?
經司法人員司法事務官考試及格,且通過受訓練 ,即具有公務人員資格。
Q
司法事務官是甚麼?
司法事務官主要處理與審判無直接關聯的行政與輔助事務,讓法官專注於審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