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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農業行政工作內容
農業行政類科負責農業相關領域之業務,包括農業行政、農業經濟、糧食、漁業、動植物防疫檢疫、獸醫、畜牧、林業、水土保持與自然保育等,從事政策策劃、研究分析、業務審核、執行推動、成效評估及督導管理等工作。
工作項目»
- 農業發展政策與法規之研擬、協調、執行、督導與管考。
- 農業資源與農地利用法規、計畫之研擬、協調、督導及配合。
- 農民組織輔導、農業推廣、休閒農業政策、法規、計畫之擬訂、策劃及督導。
- 農民福利政策、農業金融與保險之擬訂、策劃、協調、督導及配合。
- 農產行銷與貿易政策之研擬、協調、執行及督導。
- 農糧政策之研擬、執行、協調及督導。
- 漁業政策、法規、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督導與考核。
- 動植物防疫檢疫、獸醫、畜牧相關政策、法規、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督導與考核。
- 林業、水土保持、自然保育相關政策、法規、計畫之擬訂、策劃、執行、督導與考核。
- 國際農業事務與農業涉外事務。
高普考農業行政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縣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含派出單位、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及農業局等。
- 薪資待遇:農業行政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高普考農業行政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高考/農業行政科目
類科 | 高考/農業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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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專業科目 | ◎3.行政法 4.農業經濟學 5.農業發展與政策 6.農產運銷 7.統計學 |
普考/農業行政科目
類科 | 普考/農業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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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專業科目 | 3.農業概要 4.農業經濟學概要 5.農業行政概要 |
高普考農業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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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普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