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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行政工作內容

智慧財產行政類科的工作,旨在保障商標權與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的健全發展,同時保護著作人的著作權,兼顧社會公益,推動文化發展。主要負責商標與著作權相關的行政事務,並就相關法規的制定、修訂及國際事務的協調與推動,從事計畫擬定、協調聯繫、研究分析與政策擬制等工作。

工作項目»

  1. 商標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
  2. 著作權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
  3. 商標、著作權相關法令之擬制及解釋。
  4. 辦理商標、著作權國際事務。
  5. 規劃及辦理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及教育訓練。

智慧財產行政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薪資待遇:智慧財產行政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智慧財產行政考試科目

智慧財產行政考試科目分為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
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專業科目 ◎3.行政法
◎4.民法
5.公平交易法
6.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考科多為法學相關,若為法政學群的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者。
高考資格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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