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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行政工作內容
智慧財產行政類科的工作,旨在保障商標權與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工商企業的健全發展,同時保護著作人的著作權,兼顧社會公益,推動文化發展。主要負責商標與著作權相關的行政事務,並就相關法規的制定、修訂及國際事務的協調與推動,從事計畫擬定、協調聯繫、研究分析與政策擬制等工作。
工作項目»
- 商標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
- 著作權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
- 商標、著作權相關法令之擬制及解釋。
- 辦理商標、著作權國際事務。
- 規劃及辦理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及教育訓練。
智慧財產行政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薪資待遇:智慧財產行政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智慧財產行政考試科目
智慧財產行政考試科目分為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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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專業科目 | ◎3.行政法 ◎4.民法 5.公平交易法 6.智慧財產法規(包括專利法、商標法及著作權法) |
高考智慧財產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符合學歷限制即可報考。考科多為法學相關,若為法政學群的考生,在準備上更具優勢。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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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