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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統計工作內容
統計職系的工作,主要運用統計專業知識,結合統計方法、數位科技與大數據分析技術,負責政府統計資料的蒐集、調查、整理、分析、預測、發布與保管。統計人員亦從事統計圖表與出版品的編製、統計資料庫的建置與管理、統計標準的統一,以及國際統計事務的合作與交流。相關業務涵蓋計畫擬定、研究分析、政策擬議、審核督導與實際執行等多項職務。
工作項目»
- 公務統計:機關依據執行職務經過與結果所辦之統計。
- 統計調查:包括基本國勢調查及所在機關辦理與業務相關之統計調查。
- 職務上應用統計:為制定機關政策、擬訂計畫、執行公務、陳示施政績效等,運用公務統計、統計調查結果及其他可供參考資料所辦理之統計。
- 統計服務:辦理統計資料庫之建置及提供查詢或將統計資料上載機關網頁等各種統計資訊服務。
- 辦理統計法制、標準及相關作業規範之計畫、研擬、執行及管理等事項。
高普考統計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主計處、勞動部統計處、各縣市政府主計室、會計室等。而政策有廣有專,部門有大有小,除了最常見的行政院主計處外,也可能被分發到各級單位,如警政署、司法部門。
- 薪資待遇:統計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高普考統計考試科目
統計類組因為需要較專業的科系背景,與其他類科相形之下,報考人數可說是屈指可數,對曾修過經濟學、統計學等科目或相關科系的考生是一大優勢。統計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高考/統計考試科目
類科 | 高考/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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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專業科目 | 3.統計學 ◎4.經濟學 5.資料處理 6.抽樣方法與迴歸分析 |
普考/統計考試科目
類科 | 普考/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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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專業科目 | 3.統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資料處理概要 |
高普考統計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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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普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