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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經建行政工作內容
經建行政的工作內容,涵蓋經濟建設政策的推動與執行、經建相關問題的調查與分析、經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與供需預測,以及資源研究與中小企業發展與輔導等。實際工作內容,仍由各主管機關依業務推動需求進行指派。
初等考經建行政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央銀行、各縣市政府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等。
- 薪資待遇:經建行政薪水,請參閱 «初等考薪水待遇»。
初等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
初等經建行政應試科目總計4科,每一科的試題均為測驗式題型。
類科 | 初等經建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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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專業科目 | 3.經濟學大意 4.法學大意 |
初等考經建行政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只要符合年齡限制,即可報考,沒有學歷科系限制。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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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 18歲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