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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圖書資訊管理工作內容
圖書資訊管理工作包括對圖書資訊之蒐集、採訪、分類、編目、建檔、閱覽、參考諮詢、檢索、典藏、維護、文獻傳遞、推廣輔導與利用、館際合作、特殊讀者(視覺及聽覺障礙者等)服務、出版品編印與交換、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維護與研究發展、資訊服務提供、圖書館資訊化管理、電傳視訊及有關圖書資訊學書刊之編譯與出版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 分發單位:縣市政府文化局、縣立/市立圖書館、縣市區鄉鎮公所(含所屬機關)等。
- 薪資待遇:圖書資訊管理薪水,請參閱«地方特考薪水待遇»。
地方特考圖書資訊管理考試科目
地方特考圖書資訊管理考試科目分為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包括國文(作文與測驗)、法學知識(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三等專業科目為圖書館管理、圖書資訊學、技術服務、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四等專業科目為技術服務概要、圖書資訊學概要、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圖書資訊管理科目
類科 | 三等圖書資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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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專業科目 | 3.圖書館管理 4.圖書資訊學 5.技術服務 6.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 |
四等圖書資訊管理科目
類科 | 四等圖書資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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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專業科目 | 3.技術服務概要 ◎4.圖書資訊學概要 5.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
地方特考圖書資訊管理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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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三等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四等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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